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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海陵区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主要是:

(1)海陵区常住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人均月收入3925元(含)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作为1人户申请);

(2)与海陵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且符合第1条住房面积和收入条件的。

答: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同时,要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项目信息,工程档案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档案收集整理可以申请技术指导服务。竣工验收前,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建设单位统一整理全部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