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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水运江苏”泰州建设工作推进会时间: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15:45:00嘉宾: 市政府副市长,海陵区委书记 孙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应柳;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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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年6月4日(星期二)9:00嘉宾: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尹荣尧,市领导刘霞、沈明刚、孙群、周国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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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00嘉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刘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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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预告【预告】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孙群谈“全面推进美丽泰州建设” 发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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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3:00嘉宾: 泰州市政府副市长 孙群,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荣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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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23 13:00:00嘉宾: 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沈峻峰,泰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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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8-12 13:00:00嘉宾: 泰州市副市长 周小慧,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美
答:目前海陵区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主要是:
(1)海陵区常住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人均月收入3925元(含)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作为1人户申请);
(2)与海陵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且符合第1条住房面积和收入条件的。
答: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同时,要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项目信息,工程档案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档案收集整理可以申请技术指导服务。竣工验收前,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建设单位统一整理全部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