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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规范医疗卫生领域资金管理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4-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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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期,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市级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置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资金整合。对用途类同、使用方向相近的项目实施优化整合,将基本公卫、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人口和托育扶持政策等合并为卫生健康事业专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建设、重点专科培育发展工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合并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实现大专项管理,优化资金安排,避免重复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统筹。根据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统一医疗卫生领域专项资金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分担方式、分担比例;注重强化资金统筹管理,对于市区分担事项中有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统筹省、市两级资金落实市级财政保障要求。

加强绩效监督。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领域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各自职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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